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
第三章第十一条(实施步骤)规定: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和拟开展试点的地区,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2016年3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依据国务院意见,发布《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442号),《试点版》根据国务院意见,初步列明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其中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
禁止类第56项规定了禁止新建的有色金属项目,包括“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提出先行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试行上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稀有金属的禁止开采可能实现吗?如果禁止开采稀有金属那么我国的稀有金属从何而来,恐怕是需要进口来满足国内的需求吧。
我国以前对于采矿的限制主要是去除小产能企业,我们来回顾一下2011年发改委对于采矿业的政策。
2011年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根据最新计划,包括钨、钼、锡、锑在内的少数有色金属的新建和扩建项目将受到限制,稀土开采、冶炼和分离项目也将受限。
政府还计划限制单系列每年10万吨规模以下的粗铜冶炼项目、单系列每年5万吨规模及以上的铅冶炼项目及单系列每年10万吨规模以下的锌冶炼项目。
新增单系列产能每年5万吨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产能每年2万吨及以下的再生铅项目也将受到限制。
此外,发改委称,中国将限制日处理矿石200吨以下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还将淘汰年处理能力2,000吨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