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收网

行业资讯

下载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废纸 » 正文

南宁市开展火电造纸行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xunshou  浏览次数:9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要求,督促全市火电造纸行业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要求,督促全市火电造纸行业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促进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和核发工作,2017年8月29日起,南宁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

南宁市开展火电造纸行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根据前期排查掌握的疑似未按期持证排污企业清单,逐一进行核查,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于发现清单外的无证排污企业,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二是查处超许可浓度限值排污行为。对己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未开展自行监测的,或检查中对监测数据存疑的,将组织开展执法监测。对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将严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要求。对己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自行监测,以及自行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对于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打击违法排污不仅仅需要政府的严管,还需要政府的大力宣传,使企业有觉悟,自己注意,自觉地实行自查和和管理企业排污情况,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大大的提高了环境的质量,使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无法排污。

环保部说,根据前期排查掌握的疑似未按期持证排污企业清单逐一进行核查,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发现清单外的无证排污企业,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环保部指出,重点检查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次检查以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判断是否达到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未开展自行监测的,或检查中对监测数据存疑的,应组织开展执法监测。”环保部说,对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要明确最后达标时限,到期不达标的要报请地方政府依法关停。

环保部提出,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对自行监测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自行监测,以及自行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对于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最新发布 | 最新供应 | 最新公司 | 回收信息 | 粤ICP备14082258号-1

©2007-2018 广州迅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