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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新的方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来源:xunshou  浏览次数:33
核心提示:记者走过不少村镇,看到有些老村因人口搬离,几乎成了一个空村。这样的村落,在现今的中国有很多,人们称之为“空心村”。国土资

记者走过不少村镇,看到有些老村因人口搬离,几乎成了一个空村。这样的村落,在现今的中国有很多,人们称之为“空心村”。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新的方向

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农村居民点用地2.85亿亩。其中2006年至2014年,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了1.6亿人,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3045万亩。有约20%的农村住房常年无人居住。

由于没有完善的宅基地退出制度,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建房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而在城市里,可用的建设用地越来越少,地价越来越贵,水涨船高的房价常令普通居民望而兴叹。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成为统筹城乡的突破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从这个意义而言,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唯一的国家级贫困县,金寨县的探索意义深远。因为政策创新实现了在省内范围交易宅基地腾退节余指标,金寨县有了相当于4年财政收入的资金支持改革。通过综合运用奖补政策,金寨县宅基地退出的农户户均能获得8万元补偿,再叠加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搬迁政策,户均增收15万元,一部分贫困户不用掏钱就能住上新房,甚至结余部分补贴资金用于脱贫发展,农村宅基地资产价值得到显著体现,农民的获得感普遍增强。

有了资金,农民的底气也更足了。在政策支持下,农民居住向城镇和规划村庄集中,不仅消化了县城的房地产库存,而且农民因可以同样享受各种公共服务,也真正在城里扎下了根。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仍然存在,目前需要进一步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削弱并逐步清除城乡之间的藩篱,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项试点工作之一。经过近3年的试点,目前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已退出宅基地7万多户,面积约3.2万亩。同时,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也正在审慎稳妥同步推进,进展有望加快。这些改革,有助于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土地权益,使国家、集体、个人能够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再上新台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有的农民工已经学习到了赖以生存的技能,不需要在回到农村务农,这样的农民工可以让他们在城市扎根落户,对于我国城镇化建设很有帮助。

名词解释:宅基地改革

由于与小产权房的命运休戚相关,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框架和路径受到广泛关注。“试点方案”尽管提出了出租、转让、入股、典卖等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方式,但将流转范围严格界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房及其相关的小产权房,仍是“法律政策禁区”,而此前多家媒体估计称,全国小产权房存量达700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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