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在去年关停煤电落后机组30万千瓦装机的基础上,今年山西将首批淘汰煤电落后产能83.6万千瓦,涉及6家电厂10台机组。
据新华社报道,通知指出,对单机30万千瓦以下的煤电机组,在2018年1月1日前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的一律不得运行;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或经改造仍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纳入2018年关停淘汰计划。对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含煤矸石)全部纳入2018年关停淘汰计划。
此外,因供热需要暂时不能关停,且具备超低排放改造条件的单机30万千瓦以下的煤电机组,由各市及企业自行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对大型供热机组能够覆盖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供热煤电机组,尽快落实供热替代方案,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施关停计划。
截至今年7月底,山西发电装机容量约7770万千瓦,其中火电6320.9万千瓦,占比超过80%,然而当月最大用电负荷不足3000万千瓦。为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在关停落后机组的同时,今年山西在建煤电机组中将有1608万千瓦违规项目停建、746万千瓦推迟项目缓建。
火电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它和造纸、钢铁、水泥一样是重度污染的企业,我国对此类产业的政策是,淘汰落后产能,目前这些重度污染的企业商务企业是环保严查的对象,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能整改的整改,能关停的关停。
附注;山西: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列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市以及临汾、晋中2市(以下简称“4+2”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10月底前建成“禁煤区”。
到2017年底,全省SO2年均浓度由2016年的66μg/m3降至62μg/m3以下,11个设区市SO2小时浓度值力争不超过800μg/m3;晋中、临汾、晋城、太原、朔州、运城6市SO2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0%;阳泉、吕梁、长治3市同比下降6%;忻州、大同2市确保SO2年均浓度只降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