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晚,岐山县委、县政府在凤鸣国际酒店多功能厅举办《环境保护法》知识讲座。讲座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翟建平主持。在家全体县级领导(含经开区),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各局室班子全体成员;县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约600余人聆听了讲座。
本次讲座有幸邀请了原市环境影响评价所所长、市环保公司经理,原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穆安林同志作了《环境保护法》知识讲座。穆安林同志通过《环境保护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国环境问题和破解思路等方面内容的讲解,使参加讲座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环保工作认识的深度、宽度和广度,明晰了县域环境发展思路。
最后,副县长翟建平就此次讲座和全县的环境保护发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法,提高履职能力。深刻理解新《环境保护法》内涵实质,及时召开机关会,把讲座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围绕本镇、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立足岗位,落实环保责任。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环保新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三要主动作为,改善生态质量。各单位要对承担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细化,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主动作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岐山分局 雍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