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就是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垃圾填埋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没有防渗措施和覆盖导气系统,存在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隐患。由于填埋垃圾的发酵和自然降水的淋滤或地下水浸泡,产生出高浓度有机渗滤液,会对地下水产生长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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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与分布
根据建设部统计,我国2005 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6 亿吨。在产生的这些生活垃圾中,44%进入卫生填埋场,29%被简易填埋,5%被焚烧处置,2%被堆肥处理,另外20%被随意丢弃、倾倒。扣除焚烧和堆肥处理的生活垃圾,同时将简易填埋、堆置等归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仅有47%进入正规垃圾填埋场,而有一半以上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场)处于失控状态。我国拥有正规卫生填埋场444 座,日处置能力25.6 万吨,远远小于42.5 万吨/日的产生量。
由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营基本上都是按行政区划的方式建设和运营的,无法统计到准确的详细官方资料,下面就根据我国的行政区划情况进行简单的分析(不含台湾省和两个特别行政区)。2007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1个地区(州、盟)、660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2个、县级市374个);1642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45个市辖区。如果以县、市辖区作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管理基本单位,全国县、县级市和市辖区共有3519个基本单位。
按平均每一个县、市辖区只有一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计算,全国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数量就达3519个。虽然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基本上消灭了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但根据建设部对全国661个城市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情况的检查结果分析,相当数量的地区仍在使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由此可见,我国已经停用(封场)的或正在使用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数量远远高于3519个。
在《“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存量垃圾治理被首次写入建设任务,说明我国对垃圾存量整治工作逐步重视。“十二五”期间,全国预计将实施存量治理项目1882个。其中,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项目503个,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802个,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577个。
针对非正规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2012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存量垃圾场普查工作,并对存量垃圾场进行高、中、低三个档次风险等级评估。对于卫生填埋场,也要求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各地均要按计划进入封场阶段。
各地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存量整治任务,分年度对辖区内的非正规填埋场实施整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内21个省计划共治理非正规填埋场1236座,垃圾总量3.2126亿吨,治理工程投资估算共计 173.1981亿元。
对于垃圾填埋场,我国各个县区和乡镇都有,可以说,每一个乡镇都会有一个垃圾填埋场,这些垃圾填埋场并没有什么处理设施,也没有人来管理,所以治理这些垃圾填埋场很有必要,正是这些不正规的垃圾填埋场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危害,政府应该重视一下,是不是把乡镇的垃圾集中起来,然后送到垃圾处理厂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