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共获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71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20万元,占年度总量的72%,补贴各类机具7093台,5989户农户受益,带动社会投资近3900万元,促进了全市农机装备总量的持续增长和装备结构的不断优化。
一是加强领导。各区县均成立由财政、农委、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购机补贴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努力营造补贴工作“大合唱”的良好氛围。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通过签订区县责任书、经销商承诺书、乡镇责任状,确保补贴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科学统筹。选择适宜当地农业生产的机具品目,同时以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及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确定敞开补贴机具范围,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确保方案可操作,政策不走样。其中休宁县、黟县对纳入本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所有机具全部实行敞开补贴。
三是信息公开。各区县均开设信息公开网站、镇村两级公示栏,定期公开资金总量、进度、申请人员、申请程序,方便农民相互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农机年检审、送技术下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四是规范操作。着重做好信息录入、补贴公示、档案的建立、验机喷字和人机合影等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可追溯。开展农机市场打假整顿等活动,加强补贴机具产品质量管理。
五是直通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直通车”活动。如祁门县采取上门流动服务,把农机补贴送上高山,送进农家;黟县送服务上门,简化农户办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屯溪区、黄山区组成核查小分队分片包干;休宁县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加点受理申请;歙县开展乡镇农机干全程代理服务,减少农户来回奔波的麻烦。
六是完善监管。开展对机具相对集中区域进行重点核查,各区县均设立了投诉电话,接受来信、来电、来访。如区县建立监督员制度,巩固了县级监督机制,有效推动补贴政策阳光操作,维护广大农机户的合法权益。
农机具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要设备,可以大大的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我国要大力推广农机具的使用,政府给农民购买农机具加以补贴,使得农民有了热情来购置农机具。政府这一政策会长期实行,直至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
名词解释: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简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的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