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亳州市谯城区环保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城父镇非法收集、转移大量废旧铅酸蓄电瓶。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谯城区公安分局城父镇派出所立即对涉嫌正在非法转移的废旧电瓶和车辆进行了查扣。经调查核实,嫌疑人任某长期在乡镇的电瓶车维修店收购废旧铅酸蓄电瓶,当收集达到一定数量后,然后转移销售给界首市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共非法收集、转移2785kg。
任某在经营中既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时也没有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五十七条第二款和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为了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报市环保局王洪杰局长同意,将2785kg废旧铅酸蓄电瓶查封扣押在有收集储存资质的亳州市众源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库房内,同时将其涉案运输车辆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针对此案件,市环保局将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