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通报文件清理第二阶段工作情况,研究讨论《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送审稿)》。从2016年8月开始,省政府办公厅作出《关于印发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建国以来,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2016年底,完成2001年至2013年2月印发的文件清理工作;2017年,完成建国至2000年印发的文件清理工作。
为了全面做好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省环保厅指定专人进行组织协调,认真对照省环保厅历史沿革,积极与省法制办、省档案局对接,同时邀请相关处室结合各自职能,对照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清理。省环保厅根据工作安排,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共计清理涉及文件52件,其中第一阶段清理29件,保留及修改5件;第二阶段清理23件,保留1件,顺利完成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