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以及陕政函〔2017〕17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成立普查工作机构。已按照中省文件要求成立了渭南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办公场所。同时对各县市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截止目前各县市区都已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二是上报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根据中省普查工作经费预算要求,及时上报了我市普查工作经费预算,等待财政部门审批。三是根据中省有关文件要求,已着手编制我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