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阜阳市环保局召开全市2016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审核会,会议按照《阜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全市上报的21家除国控以外的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现场审核打分。党组书记、局长李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已被写进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中,是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法》的明确要求;开展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环境执法威慑力的重要举措,也是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守法责任、提升环境守法意识的重要手段;全市环保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依据评价细则进行打分,确保顺利完成本次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本次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从印发评价办法、各县市区上报并确定参评企业名单、召开评价培训会、补充评价打分细则,到各单位初评打分,市环保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前期工作顺利进行。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后汇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