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马格里布经济学人》2017年10月16日消息称,欧盟专利局与突尼斯签署的协议将自12月1日起生效,这一协议是2014年7月4日签署的。
根据协议,尽管突尼斯并不是欧盟专利局的成员,但欧洲专利持有者可以在突尼斯境内申报并获得欧洲专利。获得批准的欧洲专利同时具有突尼斯专利的法律效力。这是继摩洛哥和摩尔多瓦之后,第三个欧盟专利认证国。突尼斯国家标准与工业知识产权研究院(INNOPRI)主任Ben Farhat女士认为,这一协议与突尼斯2016-2020国家发展计划的精神和指导思想完全一致,可以通过促进投资和改善贸易环境、通过提升出口能力和融入全球经济,帮助突尼斯经济实现由低附加值向地区中心的转移。此外,认证系统还可以促进突尼斯技术人员努力将国内市场向欧洲市场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