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以深入推进“放、管、服”为抓手,在项目审批服务中,实行技术评估评审“政府买单”、非重大变动认定简化、容缺受理等一系列措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工作日压缩到15工作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服务效率。
环评技术评估费用由“企业买单”变为“政府买单”。将项目环评技术评估专家费、住宿费、会场费、餐饮费、交通费全部由政府支付费用,每年可为企业节省审批成本数百万元。
省内首创非重大变动认定。由于项目环评审批属于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绝大部分建设项目在后期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批建不符”的情形,建设内容变动的合法性认定已成为影响企业快建设、快投产的难题。为有效破题,滁州市环保局省内首创《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和《生态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明确对未列入清单中的重大变动内容的,直接认定为非重大变动,纳入验收管理,无须履行审批程序,极大简化程序,解除企业后顾之忧。
实施容缺受理。为避免企业因材料上的小纰漏而造成一件事反复办、来回跑的现象,滁州市环保局实施“容缺受理”制度,审批要件中出现非原则性错误信息,可以先行受理,容缺后补。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审批文件等法定要件也可先行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进行补齐,切实缩短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