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届时,餐饮经营单位如果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中投放,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沈阳市的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已达7000余吨,其中日产生餐厨垃圾约600余吨。即将施行的《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规定了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及处置管理等方面内容。
按照规定,餐饮经营单位也就是餐厨垃圾产生的单位如果未按照规定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预测数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中投放或者将其他垃圾作为餐厨垃圾投放的(将餐厨垃圾交给未取得许可的收运单位私自牟利的视为混合投放),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应主动向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产生量、流向等资料,自觉纳入全市统一的餐厨垃圾管理体系中; 要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单独收集和存放餐厨垃圾, 收集容器应当配有电子标签, 封闭完好、外观整洁,并保持收集容器周边环境整洁; 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油水分离装置或者隔油地等污染防治设施。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设置收集容器, 不得与其他餐厨垃圾混合收集、存放;要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对餐厨垃圾的种类、产生数量、流向、收运人等情况做好记录。做到认真记录,并完整保存台账记录至少一年。
同时,应当自觉与正规收运单位签订合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餐饮经营单位要将餐厨垃圾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应由经政府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通过收运联单制确定餐厨垃圾数量和去向。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沈阳市已经在老虎冲垃圾填埋场内开工建设沈阳市餐厨垃圾处理场,日处理能力200吨/日,于9月1日完成建设并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运行,二期工程12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正在抓紧建设,预计年底建成,全市总的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20吨/日。项目投入使用后将利用餐厨垃圾发酵制沼气,沼气用于发电或者作为气源使用,产生的废弃油脂经过初加工后交给合法的下游企业再利用。同时,建设满足需要的正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及监管平台。
对于餐厨垃圾来说如果不处理好,就会被不法分子用来谋利,一些餐饮企业卖出餐饮垃圾也可以获得不少的收入,所以宁愿卖给不法分子也不给政府回收,这样的餐饮企业需要对其教育、罚款,并不过分,不然餐厨垃圾只会危害人们群众的的身体健康,而不会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厂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