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狠抓环保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了“规划设计-工作职责-年度任务-考核评价-失责追究”的全方位闭环工作体系。
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合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合肥市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一批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发展方面的定方向、管长远的政策文件。
压实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即将出台《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将分散在各处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梳理归纳,全面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分解任务咬定工作目标。已出台《合肥市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分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排定“措施方法、任务时限、责任单位”,做到有的放矢。
强化考核坚持绩效导向。制定出台了《合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科学进行考核评价,并把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划定红线严肃责任追究。出台了《合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为领导干部划定了工作“红线”。今年以来,因环保问题共问责处理194人次,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次,诫勉谈话76人次,“红脸出汗”谈话4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