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岐山县政府成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全县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污染源普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判断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