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农民购置、使用农机的积极性,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我局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2017年农业购置补贴工作稳步进行。
今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向我县安排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146万元。实行资金限额内“先购后补”的操作方式,即补贴对象购机后,携带农机相关材料到县农机推广站办理补贴手续。截止目前,共办理补贴农业机械补贴机具1156台,涉及补贴资金135.21万元。另外,2017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泸溪县精准扶贫农机购置累加补贴项目,项目资金80万元,按照申请录入先后顺序排队,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方式。截止目前,共办理农业机械补贴机具611台,涉及补贴资金61.1万元。
农机补贴覆盖全县11个乡镇,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全面贯彻“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原则,实现“操作更规范、办理更便捷、资金更安全、政策更高效”的目标,实施中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严格执行省、州、县农业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充分尊重补贴对象自主选择权,真正做到每台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签字确认”,严防利用不合格机具套取农机补贴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可以提高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农机具的实行是农业机械化实现的必要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化也有所发展,目前已经有很多的地方使用农机具来进行耕种,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的一项的利民政策,而且可以加快我国实现农业机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