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综合创建工作部署,根据2017年5月省环保厅印发的《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试行)》新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在原有《汉中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规划》(2014版)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汉中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修编,保障指标体系有衔接,工作任务有目标,时间节点有计划,创建工作不间断,持续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有序开展。
一是对标新《规程》和新《指标》,筛选编制机构,确定修编目标。按照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六大领域,空间格局优化、生态保护系统、环境风险防范和人居环境改善等九大任务的框架体系修编《汉中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绘制蓝本,指明方向。
二是加强资料收集,充实规划内容,确保修编质量。以市创建指挥部名义印发了《汉中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修编资料收集的通知》和《汉中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摸底调查的紧急通知》,向11个县区和20多个市直部门收集资料1300余条,对34项指标的基准现状和达标预测做出了基本判断,为规划顺利修编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部门协作,共同谋划完善规划。及时召开了汉中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修编征求意见工作会,邀请11县区和23家市直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对规划修编工作的思路、内容等进行研究与讨论,对照各自涉及的任务、数据、项目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创建规划符合实际,内容详实体系完整,使《规划》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不断学习,提升能力,推进创建。组织市级创建人员赴省环保厅参加培训,同时举办了我市创建业务培训会,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新规程与新指标体系,掌握创建程序及要求,提高业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完成好《规划》修编及下一步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