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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次数:30
核心提示:琼国资法〔2017〕151号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琼国资法〔2017〕151号

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60号)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现印发实行,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6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委普法责任,结合完善法治机构建设和依法治企等工作,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普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平安海南、法治海南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委普法职责任务,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我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企、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我委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我委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升委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我委自身职能,结合特殊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我委实际,结合依法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履行普法工作责任分工

(一) 落实普法责任制

制定我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加强委机关和省属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普法工作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处室:法规处,配合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二) 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全面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学习宣传《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与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守党的纪律底线。坚持学以致用、普治并举,积极推进我委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法治化水平。(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三) 切实做好委机关普法

健全完善我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集体学法1次。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健全完善委机关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委机关人员学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委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工作,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委机关干部进修或培训班中法治课时不得少于总课时的15%。把尊法守法、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委机关德法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工作人员法治信仰。(责任处室:党群处、法规处、办公室、企干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四) 加强普法主题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和海南省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机关和各省属企业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平台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集中时间向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责任处室:法规处、党群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五) 探索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在巩固宣传橱窗、悬挂横幅等传统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手机等新型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责任处室:党群处、法规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三、强化普法工作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普法工作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委机关工作目标考核,推动我委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处室:办公室、企干处,配合处室:法规处、党群处。)

(二) 加强协调配合

将加强对市县国资监管机构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纳入每年的指导市县国资监管工作计划中,要求市县国资监管机构每年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配合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处室:法规处,配合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委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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