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和社会的环保工作整体上还是行政主导。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指导和资金支持,不能放任企业关闭。否则,就从唯GDP的极端走到了唯环保的另外一个极端。事实上,2015年的前几个月,一些城市,特别是被环境保护部约谈过的城市,环境保护措施很得力,但是也出现了政府漠视本不应关闭、有升级潜力的企业,任其自生自灭。中小企业尤其是市县一级的小企业经营并不乐观,主要的原因是企业的土地、房租、人力、环境和资源成本提升,而需求结构与老龄化趋齐。放开二胎改变了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结构,扩大了需求总量,可以缓解这一局面。
很多专家认为,不能对“十三五”的环保产业发展抱以极大的希望。环保产业作为支柱型产业,这是一个误区。“十三五”时期,城镇农村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可以拉动很大的投资,促进GDP的增长。但不存在指数性爆发的可能,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达到一定水平,环保产业就会在“十三五”中后期进入稳态了。因而环保产业一直是传统性产业,如果寄希望于通过环保产业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恐怕会很失望。环保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政府的环境管制,产业规模的大小是由环保政策决定的,因此环保产业是一项政策支持性产业、战略性产业而不是支柱型产业。我们认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产业目前还处在发展阶段,“十三五”时期将是爆发期,可以通过大力加强基础设施,拉动内需,填补几年内创新经济难以实现的不足。但是在转型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机器运行可以贡献一些GDP,但是很难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领域。
“十三五”期间,如果太过于强调投资拉动型的环保,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工作的主要重心还应放在工业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发展上,放在促进绿色生活和发展高端产品上。环保产业的发展必然带来经济投机现象,目前国内对环保产业链的利润空间认识不够,很多企业把投资的意愿立足于资产的增值或者股票增发,而不是环境保护产业的实际利润,投资泡沫出现,风险巨大。目前,环境保护产业的政策指向性明显,没有形成完整的市场机制,内资企业缺乏长远的经济效益综合分析,环保的保值增值状况、产业利润不明显,资本与技术联动的基础薄弱。从环境融资角度而言,光靠国家投入无法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吸引多方参与。社会资本的介入是环境保护产业的必然趋势。目前,外资企业对环保产业的热度远高于内资企业,要实现环保产业的国际化,促进企业的升级换代,提高国际和国内竞争力,需要在法律上与国际接轨,实现技术标准国际化,创新机制,促进人才国际化发展。但是“十三五”时期,如果国内的环境融资成本还大大高于发达国家,国内的环保企业的生存压力会更大,国外环保企业的成本优势更加明显。
环保机遇在于企业的创新与改进,在于公平的竞争环境,在于法律的保障以及政府的鼓励。但是现实中,选择性执法和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数据造假,使得环保产业不能形成有效的公平竞争环境。这也是一些国外资本和国内资本持观望态度的原因之一。
另外,“十三五”时期,小城镇和农村居民如环保服务的支付能力不足,可能会影响一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厂的治理效果,甚至会使一些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停产“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