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主要介绍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关于煤炭行业。我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月1日以国发7号文印发。
《意见》提出,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明确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年至5年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意见》提出9方面任务,即: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促进行业调整转型;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具体政策措施,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努力打赢化解过剩产能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