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路、保护路权。三桥路政中队及时制止一起未经行政许可审批擅自下穿高速公路的违法施工行为。
11月27日16时40分,三桥路政中队巡查四班执法人员巡查至NK1086+630M甘肃方向时,发现铁丝网外有施工队存在下穿高速公路施工的可能。执法人员发现情况后,迅速来到施工现场,经现场勘察询问,确认该施工工程有下穿高速过程,并通过调查了解掌握施工队行为是咸阳自来水管道下穿施工,现场无施工审批手续。经向上级汇报后,执法人员当场制止现场施工违法行为,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告知《公路法》及《公路安保条例》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无手续施工的危害和对路产的损失由施工方自行承担的后果,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依法申办行政许可手续。
根据《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渡槽、埋设管线,修建水利需要挖掘公路等建设工程行为,应当事先经交管部门同意,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最后,施工方经过中队执法人员的政策解释后,表示会立即停止施工,尽快申办手续。
此次制止涉路违法施工的快速督办,体现了中队执法人员过硬的业务素质,快速反应、执法有力的工作作风,对违法施工的严厉遏制,有力的打击了破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公路路产,维护了高速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