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8日,中国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洋垃圾常掺杂有高污染垃圾与危险性废物,会污染环境,所以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中国要调整垃圾进口法规,拒收高污染的固体废弃物,主要集中于生活源废塑料、钒渣、未分类的废纸及废纺织品四大类,禁令已经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对前三类实施进口禁令,关键在于中国产业升级成效明显,塑料玩具生产大幅向东南亚转移,纸张需求因网络阅读和移动阅读的发展而明显减少,国内橡胶全产业链建设获重大突破。至于矿渣进口禁令,则得益于中国卫星遥感深层找矿技术的重大突破,国内战略性尤其是国防军工急需的稀缺金属矿藏资源被大批探明,中国稀有金属产量已呈井喷式增长。
我国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经历了几十年“环境换资源”的粗狂式发展,在当前的环保高压之下,国家全面打击洋垃圾进口,收紧固废进口政策是大势所趋,绿色环保回收利用废塑料才是可持续发展之道。
此外,国家在此轮固废进口管理制度改革中,主要是拒收高污染的固体废弃物,所以对涉及生活来源的废塑料、废纺织原料,钒渣和未经分选的废纸等会受到较大冲击。对于我国的废塑料进口,数量庞大的品质较高、洁净度较高的工业废料(如机头机尾、水口、残次品、报废品等生产来源等废塑料)依旧未被一刀切禁止进口。
况且在我国再生塑料行业中,还有一大批以国内废塑料回收再利用企业,这类企业对我国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再生利用做出的贡献度是比较突出的,这一轮的政策调整对于他们来说影响较小。
最近有朋友经常问,那废料禁止进口了,监管严了,我能不能不做废料,改直接进口国外加工好的再生颗粒呢?
答案是:当然可以!但是不是所有的再生颗粒都可以进口?当然不是!2014年5月份,海关总署监管司曾就再生塑料颗粒进口问题明确如下规定:
1、由废塑料加工而成的初级形态的再生塑料颗粒,如果同批次的进口货物颜色一致、颗粒大小和形状一致、包装一致,并满足塑料材料或者产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可以不按照固体废物监管。
2、监管过程中发现再生塑料颗粒疑似固体废物的,应该照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也就是说,再生颗粒可以进口,但必须要遵守进口的规矩!
关于这个问题,再生君调研多家企业,说法众说纷纭,对于很多废塑料进口企业来讲,清关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本着“专业的事情专业人来干”的原则,很多直接交付清关公司来清关,清关费用从8000-20000元/柜多有不同。清关费用的差异,除了产品的种类不同、海关地理位置不一样甚至清关公司收费标准的不同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点在于税票的问题。说到税,增值税基本每个产品都会涉及,而关税则不同产品及不同来源地都会有一定差异。那么关于再生颗粒,是在原料税则号下面还是废塑料税则号下进行呢?首先看一下官方解释:
塑料的初级形状(税目39.01至39.14)—多数原料的税则号
初级形状的塑料是指《税则》第三十九章注释六规定的形状,只限于下列形态:
(1)液状及糊状,包括分散体(乳浊液及悬浮液)及溶液;
(2)不规则形状的块、团、粉(包括压型粉)、颗粒、粉片及类似的散装形状。
像“再生颗粒”这类货物,往往有较大的风险,很容易与固体废物相混淆,为保险起见,关员对该票货物先后进行了两次取样,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经检测,该批货物并非固体废物,可按正常程序放行
需要注意:由税目39.01至39.13所列的任何产品溶于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溶液(胶棉除外),如果溶剂的重量超过溶液重量的50%则应归入税目32.08项下。
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税目39.15)—废塑料进口税则号是指明显不能再作为原用途使用的破损塑料物品,以及制造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刨花、粉屑、边角料等)。
归类注意:制成“初级形状”的单一种类的热塑性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归类不能按废塑料归入税目39.15项下,而是依其具体类型归入税目39.01至39.14项下。(也就是说制成颗粒的,要走原料的税则号,同时要满足前面提到的进口条件)
单一种类的热固性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或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热塑性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构成的混合物,即使加工成“初级形状”,仍应归入税目39.15项下。
主要用于回收贵金属的含贵金属或贵金属化合物的塑料废、碎料应归入税目71.12项下。
其中热塑性塑料是指塑料材料如果可反复加热软化成形而制成制品(例如,浇铸后冷却固化),则称为“热塑性塑料”。热固性塑料是指塑料材料如果可通过或已通过化学或物理方法(例如,加热)制成不熔性产品,称为“热固性塑料”。
之上,明白了吧,再生颗粒进口可以,但得懂规矩,成本一定程度上要高于之前直接进口废塑料。
当然了,现在西方国家废料出口中国遇阻,第三方案将成为重点,中国不是需求量大国吗,我可以把废料运至东南亚等不发达、成本低廉、环保不完善地区,进行初期的分拣、清洗、熔炼造粒,反正我有资源、有钱、有技术,制造出再生颗粒,完全可以在直接出口到中国市场。
可取,可用,亦听闻国际上有在第三国投资上述工厂,国内造粒成本上升,利润转嫁到国外,国内再生料需求容量大,基础加工转移至国外,造粒进口至国内仍有较好的盈利空间及市场,但在此不得不提醒,废料加工造粒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的风险,警惕当地政府的政策及相关国际进出口贸易规则。
我国现在已经限制进口废塑料,而对于再生塑料颗粒的进口却不是那么严格,所以一些企业已经由原来的进口废塑料,变为进口再生塑料颗粒,而一些企业则向管理较松的东南亚市场进军,但是也要注意当地的政策,以免撞到冰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