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通过“一卡通”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400万元,补贴机具880台(套),受益农户651户。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县制定《朝阳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负管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县农机局成立了农机补贴监督小组,加强对农机经销商、购机补贴过程、购机人及补贴机具、补贴机具的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并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管理使用惠农资金,坚持按章办理、公平公开、阳光操作,进一步增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补贴款发放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对我县28个乡镇(场街)涉及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按照《朝阳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合理安排补贴资金,充分发挥了农机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
对于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发放,要严防冒领的情况出现,另外我们还要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做好农机具的维修,使他们更放心的购置农机具,对于农机具的补贴来说,我们需要像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倾斜,这样做对于实现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