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摆放在电梯口,标有“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字样,走廊里贴着垃圾分类指引说明……在湖州,垃圾分类逐渐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习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市物业中心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启动仪式上获悉,到2018年底,中心城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将达到100%,创建市级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20个。
“每天各个单位产生的垃圾中,超过20%是可回收资源,这些‘办公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率达50%以上。 ”当天下午,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市物业中心及建设系统下属各单位详细讲解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呼吁广大职工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目前,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间表”已经排定:2018年1月底,第一批实施单位全面启动强制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6月底,实施第二批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8年底,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达85%以上,形成具有湖州特色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据介绍,第一批实施单位主要包括中心城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内社团组织等公共机构和国有单位,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大中型餐饮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第二批则包括中心城市范围内商铺和商用写字楼的使用管理单位,以及小型餐饮店等。
从“鼓励”到“强制”,中心城市单位垃圾分类将套上“紧箍咒”。记者了解到,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按《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对分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采取“首次违规通知整改,再次违规整改后收运,第三次违规直接停止收运”措施,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为了扎牢制度“篱笆”,我市将建立中心城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制度,对各县区、市级部门、市直属单位、承担市级垃圾收运等企事业单位按季度进行考评。同时,市综合执法部门将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严厉打击生活垃圾乱倾倒、各种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率先实行,居民家庭分类也紧紧跟上。目前,我们采取‘定时定点’‘不落地’‘上门收取’等模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针对收运环节,建立厨余垃圾‘绿色车队’,提醒市民做好分类,杜绝混装混运,让垃圾分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市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说。
对于生活垃圾分类,首先是制定一个标准,有了标准就有了参照,人们都会按照这个方法来执行,这个是处理生活垃圾的第一步,然后就是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可以发动志愿者来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工作中来,效果还是很不错的,最后就是立法,对于那些顽固分子进行经济上的惩罚,强制他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