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企业夜里偷排钢渣煤渣,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如果再遇上这样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可以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市民最高可以获得10万元奖励。
为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近日,浙江省试行了《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26日发布),目的在于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我省环境安全。
根据《办法》,举报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这3类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得奖励。
环保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只有当环境违法行为事先未被环保主管部门所掌握时,广大市民、企业或其他组织方可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时,要求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在此基础上,举报内容一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这样,举报者才能获得相应奖励。
在奖励金额的划定方面,具体划分为5个标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根据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经查属实,并对违法企业依次作出20万元及以下、20万元至5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处罚决定后,会依次对应地给予举报人1万元及以下、1万元至3万元、3万元至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奖励金额。
与此同时,举报的案件中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立案的,除了给予上述奖励外,还另外给予举报人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奖励。最后,在案件办理结束后,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同时给予通报表扬。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鼓励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确定举报人的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同一案件同一举报人原则上只奖励一次;而当同一案件由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时,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酌情给予奖励。
固体废物是环境的污染源。一般而言,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
此外,还有医疗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及弃土。固体废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危害人体健康。
对于废塑料企业的违规排污进行举报,使得废塑料企业更加难以为继,国家对于固废的危害十分重视,一些企业违法排污将有可能被群众发现并举报,所以要想生产,先最好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