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农机局的信息显示,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我省规范高效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86亿元,已补贴4.1万农户购买各类农机具5万台(件)。由此使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750万千瓦,同比增长0.3%。
为了把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好,使其有力地促进我省农机装备的更新和升级,促进农机在农业生产中迈上全面和全程的新台阶,我省简化审批程序,强化监督职责,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取消了农民购机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机具核实手续的限制,以及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购机户身份证号码只允许录入4次的限制,使农民购机更加方便;二是将农机购置补贴品目由上年度的46个缩减为44个,并实行敞开补贴,使补贴范围更加聚焦重点,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三是建立了“四个实时公开”制度(补贴产品实时公开、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实时公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补贴信息实时公开),做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四是补贴工作实行“实名制AB角”管理制度,做到权责明确、互相监督。
农机具购置补贴要方便农民为本,但是也不能出现纰漏,防止冒领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情况出现,农民买了农机具以后,我们还要对其日后的农机使用服务,组织农机维修人员,帮助农民正确使用农机具,并且向他们传授农机维修技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