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由于进口廉价钢铁形势泛滥,影响到越南国内钢铁生产,和发、南方、太原和越意等钢铁公司建议对外国钢铁企业倾销提起诉讼,越南工贸部于2015年12月25日作出对钢坯和长钢采取自卫措施的调查决定。
据越南《物资报》3月10日报道,越南工贸部部长武辉煌刚刚签署《对越南进口钢坯和长钢采取临时自卫措施的决定》。具体为颁布关于采取自卫措施的862号决定,对钢坯征税23.3%,长钢征税14.2%。临时自卫措施时间最长在200天以内。上述税率被看作是给正在与进口产品激烈竞争的许多国内钢铁企业“救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