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营口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营口市政府工作重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法定职责,简政放权,优化环境,商事制度改革等一些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市场主体准入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深化简政放权,全面实施“46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二是深化务实创新,推出《营口市全面试行小微企业“一张表申请、当日发照”登记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请、当场取照”简易登记制度的方案》和《营口市个体经营户备案登记实施意见》即“两个方案”、“一个意见”,并开始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再提速。三是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9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营口自贸区已经成为全国十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区之一。
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236864户(其中:内资企业4800户、私营企业38678户、外资企业793户、个体工商户18949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099户),同比增长12.33%;注册资本(金)5566.93亿元(其中:内资企业1328.56亿元、私营企业3279.50亿元、外资企业737.74亿元、个体工商户157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4.13亿元),同比增长 62.19%。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省第三。
营口市新增市场主体共39458户(其中:内资企业430户、私营企业8964户、外资企业88户、个体工商户2968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2户),同比增长33.78%;注册资本(金)2043.83亿元(其中:内资企业319.38亿元、私营企业1278.22亿元、外资企业416.67亿元、个体工商户23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56亿元),同比增长4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