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管辖范围内各县公司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从无到有,呈逐年增多趋势,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广泛使用,辖区内配套建设的充电桩(站)也将快速发展。
为认真落实省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通知要求,1月30日,安康供电分公司对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进行专题布置,从源头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
该公司一是加强充电设施统一管理。县公司本部、供电所等有电动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充电需求的场所,充电线路(设施)纳入统一管理、统一设置,与可燃、易爆物保持安全距离,线路、接线板、充电柜等应满足最大充电工作电流要求,相关保护按规定配备,禁止员工私拉乱接;二是市、县公司切实加强对充电设施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安全隐患;三是对在建和拟建的充电站应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评估,落实有关措施,配套防火设施,从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源头满足防范电动车火灾的要求。市公司已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各县公司年度防火目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