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中国违规污染成本太低,罚款没有让违规企业感受到切肤之痛。缺乏法律制度的规范,导致很多的污染问题的处罚并没有明确标准,使执法变得十分困难。为了扭转这一被动局势,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
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更有效地防控环境污染,2017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将环境保护税确立为地方税。从此,环保税收入全部归地方收入。
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将有利于解决以前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等问题,强化了“谁污染、谁交税,少污染、少交税”的观念,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从长远来看,随着环保税的开征,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排污治理的投入,并享受到税收减免,为排污企业带来利好,并激励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甚至会逐步改善当地的产业格局。
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主要是四种,废气、废水、废物、噪音,废气,废水是按照排放当量,而废物是按照排放量,噪单则是按分贝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要求,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税额可由各地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提出。其中北京按照国标上限执行,而像河北、山东等地区则是下限的数倍,后期企业环保税压力较大。
对于再生塑料行业而言,给普罗大众的印象多数是脏乱差的形象,在此次“费改税”的新一轮治污或淘汰浪潮,尤其在收费标准较高的地区。污染企业要做出选择,要么直接缴纳排污税,要么加强企业治污力度,又或者搬移到环境污染承载力相对较高的地区。
(1)搬迁。搬迁成本亦不便宜,假设从当前收费较高的区域搬往收费较低区域,但各区域的收费标准亦有灵活调整,不少省份如云南省2018年收费标准偏低,但是已明确2019年将提高收费标准。搬迁另外一个不现实的原因是,再生塑料企业对采购渠道、销售渠道有区位依赖性,一旦搬迁势必损失多数自己的上下游用户,另外人工、设备、厂房等都需要一定周期才能储备好,时间成本是众多再生塑料企业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2)加大环保设备投入,加强治污力度。目前多数再生塑料小企业主要依靠低成本来盈利,若花费大量成本投资环保设备,无论其成本回收周期长或短,该做法欠缺执行度;而对于大型企业或规模性企业而言,作为行业内的龙头老大,其个数不多,本身就已经具体一定的治污手段了,后期加强治污力度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因此环保税的开征将进一步促进再生塑料行业的升级换代。在面对严格的环保检查、高房租、高人工、高成本及高税费,部分不规范企业将无法承受资金压力,或许未来停业整顿、倒闭或为常态化现象。
从已公布草案可以看出,国家对环保型企业将有更多倾向性,后续也将出台更多环保政策,这对于提前转型的再生塑料企业将是一大机遇。
“费改税”最后的结果是促使再生塑料企业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及清洁生产过程,环保税成本才能降下来,产品价格更有竞争优势,才能将那些高污染、低效能的企业挤出市场,真正加速实现再生塑料行业的规模化、规范化、环保化的进程,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