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指出,过去五年中,河北省自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不仅立法数量较多,立法质量也有明显提升。在加强污染治理立法中,河北省修订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已完成初审,制定了《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在绿色发展方面,制定了《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作出环境保护税使用税额的决定,推动绿色转型;围绕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修订了《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此外,既抓污染治理,减少污染存量,又抓生态保护,减少污染增量,河北还制定或修订了森林、绿化、地下水、湿地保护等法规。
不仅重视立法,更重视法规落实,河北省人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跟踪监督、连续监督,连续四年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落实最严厉环保法,多次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此外,河北还开展了国土保护和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执法检查,作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决定并开展执法检查;就水环境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等进行专题询问,有力推动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