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收网

行业资讯

下载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环保新闻 » 正文

加码超低排放新常态 第三方治理入驻燃煤电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5  浏览次数:43
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问题凸显,对于煤电的减排要求越来越高,很直观的体现就是第三方治理企业的业务量明显增加。就像治感冒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问题凸显,对于煤电的减排要求越来越高,很直观的体现就是第三方治理企业的业务量明显增加。就像治感冒不同的诱因引起的用药也不同,每个要对症下药,这样对第三方的专业公司的技术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
 
  “十三五”开局之年,环保产业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2016年两会,环保入选“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及2016年八项重点工作,在刚刚过去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于环保的阐述更是“振聋发聩”。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下重拳治理大气雾霾使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并要求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努力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
 
  有生态环境的顶层设计,有旺盛的市场需求,不少业内人士认为2016年大气治理“黄金期”将会持续,尤其是备受政策频频“光顾”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市场更为诱人。
 
  三部委力推煤电第三方治污
 
  燃煤电厂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与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意图在燃煤发电领域内,加快推行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由现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领域全面扩大至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社会资本更加活跃,资本规模进一步扩大;第三方治理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环境服务公司技术水平能力不断提高,形成一批能力强、综合信用好的龙头环保企业。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非一个新概念。早在2007年,我国就曾在电力行业开展过燃煤电厂脱硫的特许经营试点工作,三年时间内试点火电机组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采取第三方治理方式运行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规模约9700万千瓦,脱硝特许经营规模约3300万千瓦。
 
  201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对包括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在内的环保第三方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而此次新印发的《指导意见》回归到燃煤发电领域,相关原则更加细化,并针对目前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新要求。
 
  助力持续减排
 
  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大的发电集团都成立环境治理的部门或公司,对于某些技术创新,大多直接买进设备或技术,第三方参与较少。
 
  按照《指导意见》,燃煤电厂和环境服务公司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开展互惠互利的市场化方式合作。燃煤电厂和环境服务公司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作,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
 
  电力行业的排放主要来自火电,火电机组的排放集中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中电联此前发布的《中国电力减排研究2015》显示,2014年全年烟尘排放量9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62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620万吨。从2006至2014年,累计减排二氧化碳共60亿吨。
 
  在中电联副理事长王志轩看来,电力不是雾霾的主要成因。不过按照国务院部署,煤电的超低排放将进一步推进。国家发改委联合环保部此前进行了特许经营试点,2007年到2010年间试点火电机组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采取第三方治理方式运行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规模约9700万千瓦,脱硝特许经营规模约3300万千瓦,取得不错的进展。
 
  对于第三方治理产生的责任,《指导意见》做了明确规定。燃煤电厂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环境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燃煤电厂和环境服务公司按照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对超标排放、违反排污许可规定等造成的环境事件引起的政府通报和处罚承担经济责任。

  发展阶段 问题凸显
 
  尽管第三方治理的优势明显,但是如同硬币的两面,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顶层设计破冰领航,总会引来资本市场疯狂逐利。《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中央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对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给予补贴或奖励。
 
  根据中电联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开始开展脱硫特许经营试点,纳入试点规模机组约2400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已签订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方式的第三方治理合同机组容量约1.15亿千瓦。脱硫第三方运营也带动了烟气脱硝第三方治理工作,截至2014年,已签订火电厂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的机组容量约0.33亿千瓦。
 
  业内人士安德军指出,在近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以低于国家环保补贴价格参与第三方治理的现象。没有利润就不可能提供好的技术和服务,这为第三方治理埋下了隐患。
 
  此外,第三方治理企业还面临收益风险。近年来环保政策频繁变化,环保要求不断趋严,造成环保设施需不断投入进行改造,给第三方治理企业,尤其是承担多个项目的环保公司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国家环保政策随时在变,我们做一个项目动辄投资就上亿,如何保证第三方治理公司的收益呢?”某知名企业环境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张季宏如是说。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最新发布 | 最新供应 | 最新公司 | 回收信息 | 粤ICP备14082258号-1

©2007-2018 广州迅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