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有效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高收集效率,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0年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导则从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生活垃圾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收运和处理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必须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其中,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必须进行源头单独分类收集,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生活垃圾分类种类,例如旧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
居住区、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实行四分法。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商业设施等公共场所,实行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上述场所内的食堂或餐饮企业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实行四分法。
推行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
导则要求,推行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
不同分类投放容器设置不同的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餐厨垃圾容器为绿色,其它垃圾容器为橘黄色。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城市,垃圾分类容器应逐步更换统一。
居住区应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和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
按照要求,居住区不宜在楼梯间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至少应设置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以及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办公场所应在公共区域如电梯口、大堂、办公区域及教学区域的每层楼梯处设置小型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商业设施等公共场所应在站台、候车(登机)区及主要通道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休息间、茶水间等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菜场、集贸市场中有条件的大型市场可以配置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谁产生、谁付费”确实是一个好方法,一些国外的国家早就有这一个方法,但是多用于大型家电和家具上,我国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也要参考这一标准,将对垃圾分类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