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铅锌巨头,2018年业绩再度飘红
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是一户以铅锌产业为主,集地质勘探、采矿、选矿、冶金、化工、深加工和科研为一体的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2017年,云南驰宏锌锗以184.7亿元的营业收入额位居《财富》中国企业500强第400名,此前该公司也多次上榜。2018年上半年,驰宏锌锗在铅锌行业利润总额排名第二,喜报不断!
日前,中铝高管空降金鼎锌业一把手,两家公司之间因价值5000亿元的兰坪铅锌矿而起的“烽火之战”再次进入公众视线,其中一方就是由云南冶金控股的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但此前该公司就与宏达股份进行过PK。
铅锌行业,公司利润排名第二
驰宏锌锗前身云南会泽铅锌矿,始成立于1951年1月,是我国“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也是中国最早从氧化铅锌矿中提取锗用于国防尖端工业建设的企业,为“两弹一星”的成功研制做出过贡献。现已发展成为拥有40家分子公司的集团化、国际化企业,资源品种更是覆盖铅、 锌、锗、银、金、铟、铜、钼等多种有色金属。
2018年上半年,驰宏锌锗在铅锌行业利润总额排名第二,实现利润额9.69亿元,同比增长41.19%。
2017年,驰宏锌锗营业收入额达184.7亿元,这是自前几年下滑后大幅回升。公司资产总额逾328亿元,位列全国铅锌行业前列,具有年采选矿石300万吨、铅锌冶炼62.2万吨、银150吨、金70千克、锗产品含锗30吨,镉、铋、锑等稀贵金属400余吨的综合生产能力,综合竞争力名列国内同行业前茅。
2017年,公司铅金属产出量为 10.66 万吨,占国内铅金属产量的 5.13%;生产精铅8.56 万吨,占国内精铅产量的 1.76%;锌金属产出量为26.41万吨,占国内锌金属产量的6.14%;公司生产精锌39.7万吨,占国内精锌产量的6.79%。
资源储备优势极强,铅锌储量超3000万吨
驰宏锌锗现拥有铅锌、钼、铜、银矿等多品种矿山,主要分布在国内云南、 内蒙古、黑龙江和加拿大等地。锌、铅更是具有储量大、品位高、成本低的竞争优势。铅锌金属储量超过3000 万吨,其中,国内铅锌资源储量超过700万吨,加拿大塞尔温项目控制级加推断级铅锌金属量合计2690万吨,为全球未开发的五大铅锌项目之一。
国内,公司主要矿山来自会泽矿业、彝良驰宏、荣达矿业、澜沧铅矿、永昌铅锌五家分子公司。尤其是会泽和彝良两座高品位铅锌矿,品位超过22%,最高可达28%,铅锌品位位于全球前列。
加拿大塞尔温项目是驰宏锌锗海外收购最为“自豪”的项目,名列世界五大未开发的铅锌矿床之一。据了解,2012年5月的高品位资源量数据显示,当边界品位为锌品位5%时,该项目控制级资源量为1606.3万吨,锌平均品位为10.25%,铅平均品位为4.23%;推断级资源量为2806.3万吨,锌平均品位为8.71%,铅平均品位为2.74%。如此可见,该项目开发后,驰宏锌锗的发展将会“腾云直上”。
除此之外,公司铅锌矿石中还含有丰富的高品质锗资源, 目前已探明会泽、彝良铅锌伴生锗金属达600吨,年产锗精矿(含锗)30多吨,占全国锗金属产量的 25%左右。而锗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之一,在铅、锌、锗资源的开采中具有极大的成本优势。
由此可观,驰宏锌锗手中的资源决定了它注定要在同行业中遥遥领先!
驰宏锌锗与宏达股份的“亚洲锌都”之争
“亚洲锌都”金鼎锌业拥有2300万吨锌资源,主矿兰坪,还有丽江、甘洛和萦经等锌矿,总计上市公司拥有锌储量2200万吨,当之无愧是中国锌资源老大!其中根据地质队探明报告,兰坪世界级超级锌储量达到中国锌总储量的14%!
兰坪金顶铅锌矿探明铅+锌金属储量1547.61万吨。其中铅263.54万吨,分别占1992年中国及云南省铅储量的7.48%和47.35%;锌1284.06万吨,分别占中国和云南省锌储量的13.91%和65.01%。1982年由国家地质部门探明,1984年经国家储量委员会认定的铅锌金属储量超过1400万吨,是国内已探明的最大铅锌矿床,也是亚洲第一大铅锌矿,当时估算潜在经济价值达1000亿元。
金鼎锌业为宏达股份的核心资产,而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四川政商大佬刘沧龙,他也是宏达集团创始人。于宏达股份及其背后的刘沧龙而言,金鼎锌业为其崛起路上的关键一步。2003年7月,刘沧龙介入亚洲最大的铅锌矿兰坪铅锌矿(亦即金鼎锌业)的开发,该矿价值被认为高达数千亿元。
2008年,驰宏锌锗在与宏达股份关于金鼎锌业的股权之争中获胜,成功收购了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省兰坪县国资管理局、云南省怒江州国资经营公司和云南铜业集团这4家公司合计持有的金鼎锌业40%股权。
但是金鼎锌业的战争却并未结束。而后,原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杨维骏通过网络举报称,价值5000亿元的兰坪铅锌矿,让四川私人老板刘氏以10亿元就控股了60%。并于2015年在云南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使得“云南兰坪铅锌矿疑被贱卖”一事再次升温。
2017年1月,云南冶金集团等4位原告将宏达股份及宏达集团告上法庭。云南冶金集团等称:“在(金鼎锌业)增资扩股及股权变更过程中,被告与相关方恶意串通,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及交易程序,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2017年10月9日,宏达股份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60%股权无效。法院还判决,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2002 年 9 月 7 日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合作协议》、2002 年 11 月 12 日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框架协议》、2003 年 5 月 14 日签订的《开发兰坪铅锌矿相关事项的议定书》、及四原告与两被告 2003 年 1 月 24 日签订的《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无效。
2017年10月10日,宏达股份就该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一审判决。在2018年中报内,宏达股份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已于2018年1月5日开庭。截至2018年年中报告披露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二审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