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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9  浏览次数:1516
核心提示:记者从浙江省政府11月8日召开的浙江全省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11月10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在浙江省全面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11月8日召开的浙江全省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11月10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在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

届时,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将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是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浙江省自今年1月起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等地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98项涉企审批事项,累计惠及7.8万余家企业,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不久前,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沈家门海景如家酒店要办理新开宾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因所需材料中房东的房产证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带来,普陀市场监管分局办证窗口根据“证照分离”改革的办法,向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申请人签署了一份“告知承诺书”,承诺房产证在一个月内递交,办证窗口当场受理了申请,酒店当天就拿到了特种行业许可证。而在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之前,全过程至少需要一个星期,还不包括当事人拿到房产证的时间。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全省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将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区分“证”“照”功能,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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