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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局公布一批停限产豁免清单,仅扬州永丰余1家纸企冬季无需停限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4  浏览次数:564
核心提示:10月份,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11月29日,江苏环保厅

10月份,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11月29日,江苏环保厅公布纳入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扬州永丰余在列。

环保局豁免,扬州永丰余今年冬季无需停限产

10月份,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江苏省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原定预警响应级别要求停产的,免予执行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执行限产。

停限产豁免按年度申请,截止目前,经企业申报、县市初审、市级复核与公示等程序,江苏省共有200家企业符合豁免要求,纳入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

在第一批200家企业的名单中,造纸企业只有一家,为永丰余造纸(扬州)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3条生产线,分别投产于2006年、2007年和2013年,生产牛皮芯纸、牛皮面纸和瓦楞原纸,总产能近100万吨。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按照污染治理水平领先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原则,再公布一批豁免企业名单,希望各地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请。同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豁免企业名单在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过程中予以落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取消豁免,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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