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PET废塑料进口量仅为17110吨,相比于2017年250万吨的进口量,导致国内PET再生料严重短缺,缺口高达200万吨,下游再生PET企业原料采购难度加大,成本不断升高,企业生存艰难。
2018年5月,在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致函海关总署办公厅的红头文件中,明确指出:“如进口高纯净再生聚酯(PET)瓶片在境外已经过分选、破碎和清洗,且符合《再生聚酯(PET)瓶片》(FZ/T51008-2014)规定的A、B、C类各项性能和指标要求,进口后可以替代原生料直接加工利用,不作为固体废物监管。
此项政策符合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总体战略,也充分考虑到我国再生聚酯(PET)纤维行业的发展需求,既解决了行业的原料来源问题,有力支撑了我国循环再利用化纤行业的发展,又将劣质废碎料和下脚料等污染废料拒之国门之外,得到了相关行业的积极响应。
自2018年5月至今,已有部分企业顺利进口了高纯净再生聚酯(PET)瓶片,但是从总体进口情况来看,高纯净再生聚酯(PET)瓶片进口并不通畅,多数企业不敢贸然进口高纯净再生聚酯(PET)瓶片,且海关多次查获不符合环保要求的PET瓶片,使得高纯净再生聚酯(PET)瓶片的进口之路迷雾重重。
PET瓶片检验通过率极低,企业反响强烈
目前的检验标准《再生聚酯(PET)瓶片》(FZ/T51008-2014)(以下简称“标准”)侧重于货物品质鉴定,以其作为固废鉴定的判定标准,与其制定初衷不相适应。
据统计,今年以来,某海关技术中心接受再生聚酯净瓶片送样23批,仅2批满足检测要求,检测通过率仅8.7%。未通过检测的样品直接鉴定为限制类进口固体废物,企业需接受退运及处罚,行业反响强烈。
检测标准过于苛刻,难于执行
该行业标准于2012年立项,2014年正式实施,当年为确保瓶片质量设定的一些指标已明显不符合现阶段的行业发展实际。主要集中在两项指标:
一是“粉末”指标,标准中粉末指通过孔径为3.55mm×3.55mm方孔筛网的物质,指标要求≤5000mg/kg;
二是“非聚酯残留”指标,此项指标是指PET瓶片经清洗后仍附着有诸如焦糖、标签胶、果糖、动植物油脂、颜料、色素等非聚酯物质残留物与聚酯瓶片的质量比值。目前行业标准中非聚酯残留物的指标值是≤50ppm。
目前,大部分再生聚酯(PET)瓶片不满足标准的“粉末”指标,非聚酯残留物的指标值是≤50ppm,该指标比《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 16487.12-2017)危险夹杂物≤100ppm的指标限值还低。
行业标准过于严苛,难以反应行业实际。目前,该标准目前已经由其原编撰单位立项修订,预计2019年7月份可以完成修订程序。
查验现场缺乏快速有效的判定方法
由于《再生聚酯(PET)瓶片》(FZ/T51008-2014)中各项指标均为实验室检测指标,涉及12项指标,检测需要的时间较长,直接导致整体通关时间延长。而海关查验现场无法直观判断再生聚酯(PET)瓶片是否为固废,缺乏快速有效的现场查验办法是导致通关率极低的主要原因。
急需制定再生聚酯(PET)瓶片的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综合以上,急需制定制再生聚酯(PET)瓶片的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其中应包含高等级再生聚酯(PET)瓶片的实验室鉴别方法、快速通关也就是感官鉴别的方法、疑似固废的具体条件,方便化验室鉴别、口岸验放、行业企业内在管理的要求。
在禁止进口洋垃圾这样的重大产业政策调整的同时,面对已经到来的新的行业形势,积极完善再生资源产品的管理制度,才是对禁止进口“洋垃圾”政策真正的执行。
如果PET瓶片被鉴别为固体废物,该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实际进口情况,PET瓶片被鉴别为固体废物也有如下几种情况:
1.PET瓶片未经过有目的的加工,多项指标不合格,这样的商品按照进口走私固废处理,相信企业也无话可说;
2.如果PET瓶片经过有目的的加工,个别指标不合格,可以直接使用,但无环境影响,但不符合ABC级指标,是否允许进口,是否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直接退运?
3.如果PET瓶片经过有目的的加工,个别指标不合格,但是有一定的环境影响,但目前如何确定其对环境影响,尚无标准,这样的PET瓶片如何处理?
面对大量的再生塑料产品的进口,目前行业还没有公开的管理制度,行业供应商对于什么产品符合中国的标准,没有一个正确的参照,如何管理被判为固废的PET瓶片也是行业中的空白。
2019年再生塑料行业面临最大的挑战就是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