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环保税平稳实现了排污费“费改税”并顺利完成首年征收,为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全新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介绍,经税务总局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持续协作,上下联动,平稳顺利完成了税费转换。2018年前三季度数据显示,全国共有76.4万户次纳税人顺利完成税款申报,累计申报税额218.4亿元,其中减免税额达68.6亿元。
从应税污染物类型看,2018年前三季度对大气污染物征税135亿元,占比89.8%,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般性粉尘合计占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的85.7%;对水污染物征税10.6亿元,占比7.2%;对固体废物和噪声征税4.7亿元,占比3.0%。重点污染企业贡献了大部分税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从“钱袋子”着手的环保税有利于实现中国对重点污染物的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丰富政府对于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手段,发挥生态建设的整体协同效应。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高萍表示,作为综合性的环境税税种,我国的环保税在具体征管过程中可以借鉴的国际经验相当有限。环保税征收范围涵盖几大类不同污染物,征管工作相对复杂,应顺应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时代要求,更多寻求与我国税制相适应、相匹配的信息化现代征管方式。
“环保税作为调节性税种,它的作用能否发挥,除了名义税率外,与征管力度密不可分。”高萍表示,面对跨部门监管合作难、企业信用信息和环保信息可能失实、应税污染物范围较小等问题,宜在下一轮改革中加大力度实现税务部门专业化征管,让环保税更好助力经济社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