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争取2035年海南空气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条例是海南省建立大气防治污染长效机制、确保大气质量改善的法治举措。共分五章七十五条。其中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含了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林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内容。
根据条例,海南将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在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严格实施按证排污、按证执法,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同时,海南还将加大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禁秸秆和垃圾的焚烧,槟榔土法熏烤,烟花爆竹的燃放、露天烧烤等大气污染面源问题,推进气代柴薪和秸秆综合利用。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海南将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率先使用,同时大力淘汰老旧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