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底,山西已经退出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的所有矿业权,彻底解决了全省矿业权和重点保护区重叠问题。记者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2018年,山西共处置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矿业权310宗,退出矿业权面积1138平方千米。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周建春在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下一步,山西将扎实推进全省自然资源机构改革。目前,山西11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部挂牌成立,2019年3月底前完成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机构改革。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2017年在督查中指出,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在桑干河、灵丘黑鹳、汾河上游、蔚汾河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违规新立1宗、延续15宗矿业权,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根据整改要求,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方案,要求矿区范围与各类保护区全部重叠的矿山企业,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与各类保护区部分重叠的矿山,要求矿山企业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扣除各类保护区重叠面积后的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18年底,山西涉及自然资源系统的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非法违法采矿治理等整改任务已经完成,需要共同推进的中长期整改任务正按整改时限有序开展。同时,山西进行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摸清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现状与土地复垦情况,对59座重点国有煤矿开展采煤沉陷区治理,其中54座已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