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海南人民政府公布《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海南停止新建和改扩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019年底前
海南要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体系,完善监管和执法体系,形成替代产品供给能力。
2020年底前
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2020年6月底前,在全省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
同时,海南分种类分阶段逐步禁止塑料袋、塑料餐具、农用地膜、快递包装等领域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
2025年底前
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目录》的塑料制品。该“黑名单”中具体细分并确定哪些塑料制品不可生产、销售和使用。按计划,第一批《禁塑名录》将于今年12月发布,后期将持续进行更新。
此外,海南建立并完善回收治理体系和优惠政策,引导农民使用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农用地膜,快递企业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快递包装物。
01
严厉击打不法塑料,禁止办理环评手续
凡属于禁塑范围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办理供地、备案、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严厉击打不法生产和加工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
对存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环保手续不全、污染物超标排放、加工利用洋垃圾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到2020年底全面淘汰关停海南省列入禁塑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02塑企录入大数据平台,省内禁售塑料
1、海南将利用禁塑工作管理大数据平台,将省内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实现省内销售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在数据平台上的质量认证、产品流转登记等信息管理和共享,保障全流程可追溯,推动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
2、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定期和不定期联合抽查执法制度,强化全省口岸及非设关地管理,依法禁止不符合禁塑工作要求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入省内销售,严厉击打不法倒卖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行为。
03巡查违规塑企,列入失信黑名单
将加强省内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监管,针对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的企业和商户开展执法巡查,将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个人相关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列入黑名单的,及时上报国家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联合惩戒。
2019年底前,研究制定针对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差异化产业政策,同时采用补贴、产业引导基金等经济手段,引导资金投资方向,扶持生物降解行业中小型创新企业,推动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以此寻找更多合适的替代品,满足广大市民的消费需求。并安排系列保障措施,确保按时推进和实施全省禁塑,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
这并非海南第一次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动手”。2008年,海南就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即海南 “限塑令”)的相关规定,从当年10月1日起,海南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厚度在0.030毫米以下(含0.030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塑料餐盒、碗、盘、碟、杯等餐具。这一标准高于当时国家规定的0.025毫米的标准。对厚度在0.030毫米以上的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此次《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的出台,将重点从“限”到“禁”。海南此次发布的“禁塑令”与此前各地的公布相关法令的区别在于,与经济付费等手段进行限塑不同,海南省公布的“禁塑令”是对目录中的塑料制品进行禁止。
“海南将从政策体系出台、标准制定、替代产品供给、闭环执法、社会宣传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谋划。”邓小刚介绍,海南将制定颁布并动态更新《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结合省情和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省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