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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严格执行新“大气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7  浏览次数:20
核心提示:3月16日,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近期湖北省环保厅对列入一园两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范围的企业进行督查,其中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等8
 3月16日,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近期湖北省环保厅对列入“一园两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范围的企业进行督查,其中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超标排放企业将面临重罚。这是新“大气法”实施以来,湖北省首次对违法企业进行曝光。

此次督查发现,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沙洋弘旺建材有限公司、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仍存在长期超标排放问题。


去年8月,湖北省决定开展“一园两行业”(工业园区、平板玻璃行业和小火电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平板玻璃和小火电行业企业立案处罚51次,罚款总金额2530万元。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地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2家平板玻璃企业和6家小火电企业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相关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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