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了解到,北京将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并逐步实现全覆盖。
在公共机构和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说明现实已不允许像过去那样“从容”地推进,也意味着在执行层面从鼓励提倡向执法监督的转变。
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但却是一道各地都推进缓慢的老难题。以北京为例,早在2000年就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2年3月又开始施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为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然而,市民自觉为垃圾分类的习惯仍未养成,想要达到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效果,依然任重而道远,且越迟滞就越被动。
事实上,垃圾分类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没几个人反对,相关知识也得到了一定普及。调查显示,北京居民对垃圾“四分类”知晓率达到了80%,但是居民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对厨余垃圾的准确投放率仅有2成,总体还处于“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阶段。
可见,知晓和支持并不意味着能够身体力行、坚持到底。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初期绝大多数居民都能够积极支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都半途而废。原因无非是以下几点:一是分类工作繁琐,且无利可图。不仅要在垃圾中识别和区分哪些可回收、哪些有毒有害,而且这项日均占用十分钟的工作还要每天坚持,更看不到直接收益;二是无法形成一个整体系统进行运转。举例来说,很多城市只重视回收环节,但清运、中转和处理环节仍沿袭过去的粗放方式,甚至干脆将市民分好类的垃圾混装在一起,无疑挫伤了公众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此外,如此庞大的系统,需要宣传部门、社区街道、发改委等多个政府部门协同努力,绝非环卫部门一家之力可以做好,倘若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同,甚至只停留在口头上,便很难形成合力,结果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
可见,这就需要在强制的基础上,彻底疏通现实中阻碍垃圾分类的梗阻,并以行之有效地方法引导公众自觉自愿地去做这项工作。这方面,贵州已经有了不少经验:分类垃圾可以兑换绿色积分,绿色积分可以在“垃圾银行”兑换生活用品。垃圾分类做得好,完全也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奖励,让市民每天的付出不仅利在千秋,而且可以收获看得见的回报。有奖有罚,更多人便会参与进来,并慢慢将此变为一种举手之劳的习惯,从而垃圾分类尽快实现全覆盖。
垃圾治理是一项全球性难题。仅就垃圾分类而言,日本用了27年,才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德国则是通过把垃圾分类当做一项系统工程,大约40年才见到了效果。因此,看似事关每个人的举手之劳,绝非高度重视就可在一朝一夕看到成果,只有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细化引导措施,让每个人都能在压力之下充满动力,将长远意义和现实回报结合在一起,才可以真正为垃圾分类提速,早日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