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征求时间为5个工作日(8月12日—16日)。
根据《方案》,将在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目标:
到2020年
成都、德阳、广元3个国家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其他地级城市的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其中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4个省级示范城市要初步形成经验做法。
到2022年
成都、德阳、广元形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的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
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推行:
除了家庭学校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将在公共机构先行先试。
在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可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同时开展示范片区建设。选取条件相对成熟的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鼓励各地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和示范村。
分类模式: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
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餐厨垃圾
泛指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易腐垃圾。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餐饮垃圾主要包括: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其他垃圾
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等的生活废弃物。
保障: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责任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责任区应当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生活垃圾投放人分类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分类收集容器:
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收集容器的颜色、图文标识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
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餐厨垃圾水分,采取专用容器盛放餐厨垃圾,逐步实现餐厨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无餐巾纸张”。
鼓励各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源头减量:
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