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电部门申请,经认定后,每年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均执行居民阶梯一档价格”。9月16日,在富平县供电分公司美原供电所营业厅内,该所工作人员正向前来咨询冬季电价优惠政策的用户介绍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
据悉,随着供暖季节临近,该所提前准备,积极做好电价宣传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多样化方式进行,确保用电群众对电采暖用电及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的优惠政策和办理程序做到家喻户晓,让居民的贴身利益落到实处。
截止发稿,共向群众发放宣传传单8000余份,在台区张贴传单300余张,通过微信、QQ群发送宣传信息1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