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收网

行业资讯

下载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环保新闻 » 正文

山东文登一废品站拆解废旧电池被判刑并罚款2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8  浏览次数:3914
核心提示:近日,文登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孙某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近日,文登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孙某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孙某某在文登区某村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2017年1月至7月期间,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孙某某将从文登区各废品收购站、电动车维修店、流动收购废品人员处购来的废铅蓄电池在其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内擅自非法拆解,并将部分废电瓶内的废酸液排放于院内池中,导致土壤污染。经检测,废品收购站院内土壤中铅的含量为54200mg/kg。

文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并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了生态环境修复及已对危险物进行了处置,对其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孙某某有前科,从重处罚。综上,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最新发布 | 最新供应 | 最新公司 | 回收信息 | 粤ICP备14082258号-1

©2007-2018 广州迅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