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光县委、县政府出台《促进乡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为激励企业高质量发展,瞄准县域经济发展“短板”,围绕“多增多奖励、高质更受益”这一核心,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对税收贡献增长快、高新技术企业和京津产业转移企业及所在乡镇给予奖励,激励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办法》,东光县对县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幅超过县级平均增幅的,奖励县级分享增量的15%;对县域内登记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军民融合企业,按县级分享企业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增量的25%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京津迁移企业,企业达产并申报纳税后三年内每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大于300万元(含)的,县财政每年按相关企业在本地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的25%给予所在乡镇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跨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在县内每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县级三年内每年按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50%、35%、20%给予所在乡镇奖补。另外,东光县还对乡镇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园区发展给出了激励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成立特色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包装机械、塑料包装、五金机电产业发展。每年由县政府组织对“一区九园”进行考核评价,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总量增幅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工业园区,奖励乡镇和县开发区增量部分的25%。
良好的企业发展政策促进了东光县的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东光县通过3轮百日招商引资攻坚战和中国?东光纸箱包装机械国际博览会、中国沧州▪东光塑料包装国际博览会的成功举办,签约项目185个,开工项目128个,促进了传统“四大特色”产业有效提档升级,经济结构逐步转型。截至9月底,东光县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494万元,完成预算的93.4%,同比增长11.4%,超时间进度18.4个百分点,税占比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