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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城市更新18条新政,“减负、扩面、提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2  浏览次数:2667
核心提示: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11月21日上午,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进一步鼓励城市更新 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若干政策》(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11月21日上午,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进一步鼓励城市更新 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发布会,宣布推出18条新政策,通过“减负、扩面、提速”,对现行城市更新政策进一步优化,降低改造成本,提高改造效率,为投资“松绑”,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军介绍,近段时间以来,广东省和东莞市明确释放出进一步为投资松绑、为企业减负、为固定投资加速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政策,加快项目落地建设,稳定经济增长预期,东莞迅速出台《若干政策》,力求达到综合性减负目的。

记者梳理发现,18条新政策中有9条都涉及为社会投资减负,从降低土地成本、节约财务成本、降低税负成本、增加财政补助等层面直接降低企业参与城市更新的成本。其中,明确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收益报价环节完成后,收购主体提供相应额度的银行保函,可申请退回90%的保证金。经测算,预计为企业节约保证金的8%—10%的财务成本。

为了鼓励“工改工”,新政策对75亩以上的连片“工改工”项目给予专项补助:自项目首期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年内,入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经市工信部门核定的工业企业,其缴交的税收市留成部分,其中增值税(市、镇留成25%)及企业所得税(市、镇留成20%)将全额补助给开发主体。

在“扩面”方面,新政策从允许项目提容、降低准入门槛、解决历史问题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城市更新项目覆盖范围,让更多有潜力的项目能够顺利推进。比如,针对按控规实施容积率较低的更新单元(项目),给予满足公共配套承载力的前提下申请适当提高容积率;适当降低对现状地类、上盖物占地比例的审查要求,放宽城市更新项目的准入门槛。

新政策还提出通过容差审批、简化审批、下放审批、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时间。其中,简化产业类更新单元审批程序,预计审批时间减少2—3个月;同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项目审批,预计审批时间减少3—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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