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莞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约占全省24%)和罚款金额(约占全省24.5%)均位居全省各市首位。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其中有过半数都与企业没好好学习新环保法有关。3月20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这类现象与历史遗留问题和企业不懂法、存在侥幸心理有关,希望全市各企业、单位和个人能够积极学法懂法,避免在无形中触犯法律。
擅自增加设备被查封又罚款
2015年,位于茶山镇的一家电子厂在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在工厂里面擅自增加电镀工序和设备,在当地环保部门一次上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查处。随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厂擅自增加的设备进行了查封,并给予了数万元的罚款。
面对这样的处罚,电子厂的老板尽管正在配合补办完善相关手续,但却颇有怨言。毕竟在他的印象中,周围的同行以前也有过类似的行为,可被查到时都只是被要求整改,从没听说过会被查封,还要罚款的。
有着类似遭遇和心态的并不止这位老板一个。据市环保局透露,在2015年查处的3824宗环境违法案件中,有超过半数都与上述电子厂的情况类似。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首年,新法对企业增加污染处理设备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企业还是按照以往的思维进行操作,导致处罚数量激增。
市环保局表示,东莞工业企业数量庞大,其中的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环保手续不完善等历史遗留问题,针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环保部门一直都在开展清理整治,在近几年查处的案件中,基本上每年都有超过一半的案件是这些类型的案件。
多渠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015年,新环保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东莞专门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这个专项行动的其中一个内容就是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在专项大检查行动中,环保部门严格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待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分类对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集中清理。
为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环保部门除了加强环保执法外,还按照“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采取了一些服务型措施:一方面,市环保局建立了服务型环境监管机制,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作用,采取提醒、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先后三次对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环保业务讲座,增加企业管理者的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
市环保局表示,这些措施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很多企业管理者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有了很大转变,履行环保责任意识也提高了,在工作中也能积极主动和环保部门互相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环保工作。